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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·沈希颜·诗词作品

宋四明人,字几圣。仁宗嘉祐八年,知雩都县,廉以持己,宽以养民。神宗熙宁间,以比部员外郎权开封府判官,以议行仓法,升提点仓场。后迁主客郎中、提点在京仓场司。

全宋诗

沈希颜,字几圣,四明(今浙江宁波)人。仁宗嘉祐中知雩都县(清同治《雩都县志》卷七,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一六作八年)。神宗熙宁五年(一○七二),为比部员外郎、权开封府判官。六年,提点仓场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三八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江淮等路发运使(同上书卷三○○)。七年,为京西转运判官(同上书卷三四三)。哲宗元祐七年(一○九二),以朝散大夫知滁州(明万历《滁阳志》卷一○)。今录诗二首。

宋·沈希颜·诗词作品
送程给事知越州(宋·沈希颜)
七言律诗押东韵

帝恩耆德帅江东,铜虎分符锡我公。侍从暂辞仙殿秘,蕃宣聊拥使麾雄。

过吴衣锦誇乡曲,人越褰帷广听聪。莫恋湖山经岁住,早归黄阁亮天功。


诗一首(宋·沈希颜)
七言绝句押先韵

此处离朝路几千,为官不取半文钱。平生不养无情鸟,遮莫妖禽夜哭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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