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卒:1178—1248
宋福州闽县人,字用之,号洞斋。与刘克庄同受业于真德秀之门。宁宗嘉定七年进士。官至秘书少监。所为奏疏引经据史,议论精当。尝论内治,于君子小人,辞严气劲,为时所称。有《诗解》。
全宋诗
李遇(一一七八~一二四八),字用之,号洞斋,侯官(今福建福州)人。宁宗嘉定七年(一二一四)进士。理宗端平间知绩溪县。嘉熙三年(一二三九)召为监察御史。淳祐四年(一二四四)知潮州,擢广东运判,移湖南提刑。八年卒,年七十一。有《诗解》等,已佚,事见《后村大全集》卷一四五《秘书少监李公墓志铭》。今录诗二首。
题濮村(宋·李遇)
七言律诗押庚韵
乞与东风十日晴,放教杖屦步云轻。客闲到处俱诗往,春色浓时载酒行。
别去江山如识面,重来花鸟更关情。一官休羡无毡冷,官冷元来愈觉清。
咏西湖江湖伟观楼(一作刘辰翁诗)(宋·李遇)
七言律诗押青韵
举目看来皆画屏,只因栏槛接苍冥。江湖二水一般白,吴越两山相对青。
云北云南何处没,潮生潮落几时停。西偏不被斜阳碍,直见家山与洞庭。